我国陶瓷出口美国有新规

 

  根据与美方的协议 ,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就输美陶瓷作出新规定。凡向美国出口陶瓷的工厂 , 必须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的《输美日用陶瓷工厂认证条件》 , 并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认证。未经认证的工厂产品 ,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输美陶瓷报验 , 不办理输美放行手续。输美陶瓷器皿除必须符合有关规定、标准外 , 铅、镉等微量元素也必须在允许范围内。不同器皿按每毫升 4% 的醋酸溶液中含元素量计算 , 铅含量最高允许 3.0 微克 , 最低须在 0.5 微克以下 ; 镉含元素允许 0.5 微克 , 最低应在 0.15 微克以下。